光明区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事务中心拟对光明区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科学城智慧公园项目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97
******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增加甲乙双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变更附件1分项报价表,修改内容如下:(1)根据一期竣工图纸和二期施工图纸调整了一级和二级绿地管养、陆域保洁、水域保洁、四害消杀、白蚁和红火蚁防治面积,以及路灯、新羌排洪渠数量;(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了厕所、消毒池和中控室数量;(3)将节日氛围项从总价包干调整到非包干价的暂列金额,实报实销;(4)考虑到接管后实际缴纳电费以及目前人工湖的补水管未贯通,后续可能需要增加自来水费,将以上调整完与原合同的差额部分纳入水电费。3、服务范围:将“项目中标后先接管一期范围内所有设施的管养工作,二期预计2024年接管”修改为“目前二期未完成建设,仅接管光侨路以东区域,进行分项移交,分批管养,具体内容以移交证书为准。”;5、增加暂列金使用约定:暂列金额是为了应对合同期内的各种不确定性而设置的,经甲方审批后用于公园的各项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临时增加服务产生的费用、重大维修费用(含应急抢修费用)、节日氛围营造费用、大型活动产生的费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费用等,费用经甲方审核后实报实销。对于应急维抢修类项目,若因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获得甲方审批,乙方应在项目开始实施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报备相关情况,经甲方审核后实报实销。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智慧公园项目的审计要求及施工、竣工图纸,经与光明环水公司和润加物业公司友好协商,调整了工程量清单,并明确了暂列金的使用约定。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3楼
传真:
******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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