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S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鹿招: 25-05)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发包人为 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名称: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余姚市鹿亭乡。
2.3工程规模:拆除房屋建筑总面积17778.14㎡,其中(砖混结构面积11738.91㎡,砖木结构面积3022.01㎡,木结构面积1150.05㎡, 简易结构1445.09㎡,钢棚422.08㎡,喷淋系统长度约800米,施工围挡长度约800米,控制扬尘等)。
2.4发包范围:各类房屋及附属物应整体拆除至地面平齐,建筑垃圾处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管理工作的意见》(余政办发(2023)4号)执行、建筑材料回收残值由施工方外运自行处置、喷淋、施工围挡及控制扬尘、拆除后场地平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2.7安全要求:合同施工工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
2.8工程造价:约130万元(已扣除评估建筑材料回收残值款)。
2.9现场踏勘:为顺利推进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的工程进度,业主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30鹿亭乡政府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风险。注:请各竞包人准时出席,如竞包人不出席今后一切风险自负。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
3.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4.发包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姚易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xe/index)自行下载发包文件。
4.2发包文件下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中的《姚易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竞包人操作手册》。
注: 未下载发包文件的竞包人不得参加竞包。
5.竞包文件递交及竞包时间
5.1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时。竞包人应于竞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包文件递交至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亭乡分中心(乡政府一楼大会议室)。
5.2竞包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基本账户递交);
5.3竞包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下午16:30分前;
5.4竞包时间:2025年5月12日上午9:30时。竞包地点: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亭乡分中心(乡政府一楼大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宁波市余姚市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中模大厦25楼2502室
联系人:成工、张工
固定电话:0574-******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