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2025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清水县******委员会2025年2月20日《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我县,经2025年5月19日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现以邀请招标的形式对该项目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择优选定成交人。
一、项目编号:tzb2025-001。
二、采购单位: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清水县2025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项目。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写真覆KT板广告画面 | 单面亮光板 | ㎡ | 60 | |
2 | uv雕刻字 | 1.5mmpvc | ㎡ | 80 | |
3 | 普通UV雕刻牌 | 1.5mmpvc | ㎡ | 40 | |
4 | 光油UV雕刻牌 | 1.5mmpvc | ㎡ | 80 | |
5 | 水晶片UV雕刻牌 | 1.5mmpvc | ㎡ | 60 | |
6 | 一次性纸杯 | 9盎司255克 | 个 | 50000 | |
7 | 手提袋 | 80克无纺布袋单色印 热合一体 | 个 | 20000 | |
投标报价应含货物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
五、采购总预算:13万元。
六、资金来源:2025年省级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项资金。
七、项目实施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5日。
2、地点:永清镇、新城乡、白驼镇、草川铺镇。
八、采购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采购要求。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报名开始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段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5月23日11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18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9、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5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在线竞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交易平台(******/ggzyjy/index.ht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清水县委统战部
联系人:赵红红
电 话:******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