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开发区******
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道路保洁综合服务商
二、澄清内容
根据询问回复,以下内容予以澄清:
询问澄清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内容及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若同一项目连续二年中标,可视为二个业绩。
询问澄清事项2:招标文件第54页评标办法商务分第二条企业情况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停放场地、办公场地提供房产证原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关于评分中场地若为租赁的,则可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佐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保洁人员作业时间及轮班人数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鉴于招标预算及成本考虑,可用返聘退休人员方式作业,但需缴纳工作工伤类保险,且返聘退休人员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标段需求(含轮班)人数比例的50%,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成本后报价。
2、报价情况说明(供应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争);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人******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13日